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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公告
發佈日期:
108/01/03
訊息主題:
有關澳洲國民來臺免簽證停留期限由30日延長至90日之試辦期限,續延長至明(108)年12月31日止,請查照並廣為週知。
訊息內容:
有關澳洲國民來臺免簽證停留期限由30日延長至90日之試辦期限,續延長至明(108)年12月31日止,請查照並廣為週知。
附件:
02-澳洲國民來臺免簽證停留期限,請查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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