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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108/05/27
訊息主題: 辦理旅遊業務除應使用合法業者提供之合法交通工具及合格之駕駛人,為提升旅遊安全,併請注意相關車輛及駕駛人派用之情形,請查照。
訊息內容: 辦理旅遊業務除應使用合法業者提供之合法交通工具及合格之駕駛人,為提升旅遊安全,併請注意相關車輛及駕駛人派用之情形,請查照。
附件: 辦理旅遊業務應使用合法業者提供之合法交通工具,請查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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