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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108/06/27
訊息主題: 重申接帶來臺觀光團體應依法指派或雇用合格導遊人員執行導遊業務,請查照。
訊息內容: 重申接帶來臺觀光團體應依法指派或雇用合格導遊人員執行導遊業務,請查照。
附件: 重申接帶來臺觀光團體應依法指派或雇用合格導遊人員執行導遊業務,請查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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