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HOME
> 公會訊息>
觀光局公告
發佈日期:
108/09/10
訊息主題:
函轉法務部針對研修民法第514條之5規定案之回復說明1份供參,請查照。
訊息內容:
函轉法務部針對研修民法第514條之5規定案之回復說明1份供參,請查照。
附件:
函轉法務部針對研修民法第514條之5規定案之回復說明1份供參,請查照。.pdf
回上頁